最近讀了一本書叫為約會立界線,By Dr Henry Cloud & Dr John Townsend.

 

覺得這本書不錯,做了些筆記。

 

作者的死黨寫了一首歌: [我愛你,早已愛上你,對你的愛永遠不改變。請問你叫什麼名子?]

 

這歌詞充滿了那種愛無止盡的強烈告白,緊接著的卻是發現自己對於所愛的人一無所知。換句話說,太深了、太快了。

 

早熟的承諾與過度投入的戀愛是常見的問題,兩個人發現彼此有濃烈的感情,在很短的時間內,便投入大量的時間在這份關係上,把身旁其他的人、與其他興趣和活動都撇下,很快就開始一對一約會,彼此都有滿腔熱情,只要一分開就深深思念著對方。可能不久他們就結婚呃,也可能分手了。無論哪種結果,這樣的關係本身就已經有了決定,必然朝向高承諾的方向,其過程將少於一般正常的時間。

 

通常建議約會至少一年,可以好好經歷到人生的各種時候:假日、會季年度、學期、等等,可以觀察雙方如何面對各種時候,有助於一對情侶決定兩人是否適合。 然而有許多人從見面、約會到結為伴侶,只有短短幾個星期,以為自己已找到了最合適的人,已準備好可以結婚了!

 

為什麼要等:

 

關係不能抄捷徑:

l   有足夠的談話,使雙方能在安全感之下彼此敞開心房。

l   互相進入對方的世界,包跨工作、嚐好、敬拜與服事。

l   會見對方的朋友並花時間在一起。

l   了解彼此的優缺點。

l   彼此談到基本價值觀,分享人生有哪些重要的事。

l   認識彼此的家人。

l   有對方不在身邊的獨處時間,或跟自己與朋友相處的時間,好好思想兩人的關係。

l   學習管理衝突與歧見的最佳模式。

這些東西僅僅幾個月就可以做到了嗎?

 

重要性的衡量: 約會的時間應該要能反映出這份關係的重要性。越是重要的抉擇,就應該花越多時間來決定。婚姻需要:

l   一生只愛一個人的承諾。

l   放棄一切愛上其他人的機會。

l   跟那個人所有不良的、不成熟的、破碎的部分有所關係。

l   讓你自己所有不良的、不成熟的、破碎的部分敞開在那個人面前。

l   解決衝突的方法裡不包含離開這份關係。

l   就算另一半發生不良的變化,你依然要留在這份關係裡。

l   為了這份關係的緣故自願犧牲許多個人的愛好。

出於倉促、狂熱,因刺激反應而來的決定,結果會很慘的。若要比較的話,糟糕的婚姻可能比糟糕的單身狀況更痛苦。

 

愛的本質: 學習如何去愛需要花時間。約會不應該只為了找另一半,也應該能在你心裡培養愛的能力,能夠長久好好地愛另一半。聖經為愛所下的定義是,站在為別人最大益處的立場。在約會上慢慢來,能幫助你辨別需要與愛之間的差別。雖然這兩者都在尋求關係,都是人生美好的一面,但兩者常被搞混。本於需要而尋求親密,為的是填補我們的欠缺,如孤單、依賴或無力感。本於愛而尋求的親密,為的是愛,知道對方能夠從這份關係中得到好處。

 

我是不是走太快了? 以下有幾種方式來斷定

l   你們在感情方面的[認識]比客觀上的[認識]更多

l   你發現自己投入在這份關係上的時間精力,大過人生其他重要的事情

l   從別人給你的意見裡發現好像走的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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