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與X男享有共同的目標。2000年,我們都想要考進醫學系。我們家庭背景也很相似,都是在差不多年齡離開台灣,搬到英語系國家去居住。連父母親的一些個性特質也有些相似。所以非常談得來,認識沒多久就覺得像是從小就玩再一起的。

 

當時我們一起讀書,喜歡彼此比較分數,也因此兩人都保持非常高的分數。一起經歷考試前的緊張,一起享受考試後可以玩耍的快樂。

 

好景不常,我考進澳洲的醫學系,他考進澳洲和紐西蘭的醫學系,但他父母不讓他來澳洲。

 

遠距離戀情不像近距離戀情會經歷日常生活上的摩擦,所以很容易把對方理想化。矛盾的是,由於念醫學系壓力大,而且我們的父母都有負面思考的傾向,我們都覺得無法安全地向父母傾訴我們的感受,覺得缺乏來自於家人的愛,而且當時的我沒有去教會,沒感受到耶穌對我的愛,所以兩年不到就覺得真的需要有個當地的伴侶的支持。我被一個超爆笑的男生給吸引。他則是跟一個美艷聰明的女生。但由於我們倆的關係並沒有斷的夠徹底,還時常在網路交談,所以這些關係也都是以分手為收場,而且都是重傷級的創傷,真的是走了一段曠野路啊!但我早已把我的傷痛交給神,並靠神的恩典在2008年得著了醫治。

 

X2010年決定搬來澳洲。我當時不確定我對X男到底還有沒有感情與負擔,但盡然彼此都已經有了蠻深入的了解,覺得還是可以試一試。同時我也很清楚要是還帶有任何一絲餘留的感情就進入下一段關係會對不起下一段關係的對象,所以只有兩個選擇可以對得起我的良心: X男複合,或求神完完全全的斬斷我對他的負擔與感情。

 

當時的我已經對我的人生目標很清楚了: 記得我爸跟我說,我在七歲時問過他:[人是不是都會死],他說:[],我就: [那為什麼要生下我]? 我已經看過這世界上有很多的東西都是可以在一瞬間被毀壞的 (請參考http://www.wretch.cc/blog/goodyvo/9788684 http://www.wretch.cc/blog/goodyvo/7734183 )。所以我想尋求的東西一定要是永恆的,而只有神是永恆的,並且神看得到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所以我決定要跟隨著神。同時我也非常重視關係:我重視質過於量,不喜歡結交酒肉朋友,喜歡與人談比較深層的東西。在朋友們有需要時,我一定會盡力的去幫助他們的。我也知道,當一個人死去時,別人不見得會特別去記得這個人有多少錢、多少房子、多少車子、等,但別人一定會記得這個人在自己身上所產生的影響力。要是過著自我中心的生活,對周圍的人們沒有什麼良好的影響力,死後也不會有人記得的。

 

我也發現,X男對人生的要求跟我是完全不同的。他是用金錢來數算他的成就,而且想要先趁機賺一大筆,好讓他能夠很早就退休,環遊世界,住豪宅,展現他的名牌東西給別人看。當然他也有他的使命感,想要幫助一些災區的人們,只是他的優先次序跟我還是不太一樣。同時我也發現,我們不但目標不同,個性也不合,一起做事會互相相剋,而不是互相效力! 我看清楚了事實,不再不切實際的把對方理想化,也已經看不到在他身上還有任何吸引我的特質,發現對他真得已經沒有感情與負擔了。

 

短期性的目標相同,可以把人短期性的拉在一起。但目標一但達成,又要設立下一個目標了。兩個人會是越走越近,還是越走越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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