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最近有一篇網路文章,是Wayne寫的:

https://www.facebook.com/wayne.ws.chang/posts/10155136878262242

 

主要是說有一對傳道人的女兒 Pastor’s kid/PK,從小就被父母管得很嚴格。因著PK的身份得要壓抑自己的個性和想法,好讓父母有面子。交男朋友也被父母干擾,因為他們請了先知性代禱者來禱告守望,不料這代禱者從「神那邊領受」了這弟兄生命「有一些問題」和「堅固營壘」,所以他不是神為著這女孩子所預備的那一位! 接下跟另一位弟兄論及婚嫁,但是跟男方都不還熟時就懷孕了,結果草率的奉子成婚。結婚後才發現男方有精神病與躁鬱症,會家暴。即便兩歲的孩子身上不時有傷口,被捏的、被打的包羅萬象,教會某機構的人還叫她忍耐,順服丈夫就是蒙福! 女孩想帶著孩子離開婚姻回父母的家,傳道父母還因為害怕丟臉不讓她回去!

 

我不認識這一位媽媽,我也不知道實際的情況是怎麼樣的,只能按文章裡的內容評論。當然,她現在所需要的也許是有人秀秀她,溫和地陪伴她。但這不是我的角色。這樣的陪伴就交給輔導員或者是跟她很熟悉的親友。所以,以下的評論就採取保羅在加拉太書的書寫方式,直接跳掉「正確的心理輔導方式」,切入主題。

 

也許Wayne的文章主要是要呼籲教會正視屬靈虐待的問題,但是第一個跳在我眼前的文字是:「兩歲的孩子身上不時有傷口,被捏的、被打的包羅萬象」。這件事讓我感到更困擾,也讓我很難對這位媽媽抱有太大的同情心。雖然這位媽媽的傳道人父母很病態,但是人在十八歲以前還可以推卸給自己的原生家庭。十八歲後,就要為自己所有的決定負責任了。都已經做媽媽了,哪天她的小孩真的被K死了,難道還要為自己找藉口說:「這都是因為我是PK,我的父母掌控我,對我屬靈虐待」? 那就太可惡了。或者說:「教會的弟兄姊妹跟我說順服丈夫就是蒙福」? 然後等著哪一天自己與孩子都被丈夫殺死? 太腦殘了! (提供這樣建議的機構很腦殘,聽信這種說詞的也很腦殘。有基本分辨力的人,看到小孩子身上已經出現疑似受虐的傷痕,應該會採取更緊急的處理方式吧。腦殘這個字眼很難聽,但是有時候醜陋的現實,我就不過多的美化粉刷難不成要把家暴說成是「處理家務事」,把性侵說成是「不小心擦槍走火」?) 我不是否定輔導機構的功能,因為在很多其他的狀況下,夫妻輔導機構是很造福人的。但是,這不是一般狀況,而是關乎幾條人命的事。若有再追蹤台灣新聞的人,應該有看到最近的一些情殺分屍案、孩童受虐致死案、等等的! 現在優先要探討的是人安不安全,特別是那位小孩。 澳洲的法律有規定,從事醫療業或教育界的人士看到有小孩疑似被虐待的情況,都務必報案。

 

這位媽媽都已經成年了,如果在這種危機狀況,反應還像一個「女孩」,是一個非常讓人感到警惕的現象。各式各樣的人都有,也有五十幾歲的心智年齡像青少年,也有未成年的心思像成年人。也許有些人一直到老,她所處的環境都容許她有個小孩子的心智。但在文章所敘述的景況下,假如媽媽無法發揮媽媽該扮演的角色與功能,就需要外面的緊急介入與處理。

 

等到比較安全妥當時,心理輔導是下一步。有多少華人社會的父母是掌控型的,也不是每個人遇到掌控型的父母都變成像這位媽媽一樣。如果媽媽不學會為自己生命中所做的各樣選擇負上責任,很有可能會大大扭曲下一代的人格發展。最怕的是,假使她的小孩幸運的長大了,她把全部的責任推給孩子,認為孩子虧欠她,對孩子說:「媽媽當年那麼辛苦都是為了你 ! 讓我未婚大了肚子,為了面子,必須跟你的家暴爸爸結婚,把我害得好慘好慘啊! 之後又要承擔失婚以及被人嘲笑都是因為你所以你不要讓我生氣或更加的丟臉,要好好的孝敬我,聽我的話啊。你給我變得優秀一點,為我補補面子啊 結果,這一代的受害者變成下一代的加害者,就這樣不停的循環下去。 然而,重建這位媽媽心智上的損害,會是一條很漫長的路。希望她日後不要遇到抱有「拯救者心態」的輔導,使得她跟輔導產生不健康的依附關係。人只能把馬引到水邊,馬要不要喝水是馬的決定。最後,這位媽媽還是要學會親自與神建立關係。

 

第二個跳在我眼前的文字是:她「與一個很好的弟兄交往了好一段時間所以就持續請了教會先知性代禱者來禱告守望。不料這代禱者從「神那邊領受」了這弟兄生命「有一些問題」和「堅固營壘」,所以他不是神為著這女孩子所預備的那一位。」

這也太可笑了!有誰能誇口說自己生命沒有任何問題,沒有任何的「堅固營壘」?! 敢這樣誇口的人,病得才重呢! 為什麼這麼說呢?

 

就看看這位媽媽的傳道父母,他們那麼努力的經營完美的形象,會不會是落入了 the doctrine of sinless perfectionism 「完全神聖化/無罪完美教義」的圈套呢?

https://www.gotquestions.org/T-Chinese/T-Chinese-sinless-perfection.html

https://au.thegospelcoalition.org/article/godly-heresy-sinless-perfectionism/

上週,神學院的老師在教導羅馬書七章時,就提到sinless perfectionism的危險了。按著這樣的教義,似乎意味著教會的領袖就是完美的。如果人人期待領袖是infallible萬無一失的,想想看會帶出什麼樣的亂象?

 

「神父不可能性侵孩童」(結果天主教性侵兒童氾濫)、「牧師不可能外遇」(我親身就已經知道一些案例)、「基督徒不可能會家暴」(都已經多到澳洲的浸信會要求所有的同工要做Creating Safe Space課程教人怎麼辨別教會中各式各樣的虐待)、牧師的孩子不會長歪(就連屬靈巨人撒母耳和大衛的孩子們都長歪了)、等等。就變成基督徒好像把自己看為比非基督徒高一等,就好像新聞所報導的那些社會案件不會發生在基督徒身上(最近板橋分屍案的朱嫌,可是自稱基督徒喔。美國連環殺手Dennis Rader還是一間基督教路德宗教會的主席!)。教會領袖觸法了,教會甚至有可能護衛他,不把他交給司法來處置。結果,當可怕的事情正在發生時,教會裡的人們還運行在防衛機制中,想說「他人那麼好,不可能會做這些事的啦」。人們看不見,當作這種問題是不可能存在的,就容許作惡事的人越來越張揚。人不會去打自己看不見的仗。有問題,不面對,唱唱讚美後自我感覺良好,還是沒有去處理。有些時候,教會甚至看自己為萬能的,人有病不去看醫生以為說神必定醫治你(神有時候會彰顯醫病的神蹟,但是要醫治誰是祂的主權,為什麼一定是要彰顯在你身上)、家暴不報案及諮詢相關的專業人士、等等。好像教會高過社會一等,一切的問題都能自己搞定,結果變得與社會脫節,去不到「水深之處」。當然,教會裡很多人都還是有sense而且很nice,但是不要因為環境好就太安逸,產生了致命的鬆懈。

 

其實我在2016年就有在屬靈虐待這個議題做了簡短的搜尋,因為台灣有一位朋友在一間快速成長的教會遭到小組長的屬靈虐待。我當時有收集了一些蠻不錯的資訊,不過都是英文的。是一位夏威夷有在做廣播節目的傳道人Patrick Zukeran寫的:

http://dryvonnewang.blogspot.com/2016/09/unhealthyabusive-churches-vs.html

 

他當時也回過我一封email

 

Dear Dr Patrick Zukeran,

I just got a question on the topic of abusive churches. A friend of mine who's living in Taiwan shared some articles on topic of unhealthy/abusive churches from the "Probe for answers" website. I think these articles are interesting to read. These things seem to happen more easily in authoritarian collectivist cultures such as the Chinese culture (some of the abusive things listed may even be seen as the norm in such cultures!)... but can potentially happen anywhere!! After all, leading is no easy task, and people are not paid to go to church, so if a church is not operating by the power of God, it is probably kept running by human manipulation. If I were to evaluate using the criteria listed in the articles on probe, I think many churches in Taiwan operate unhealthily (especially some of the really big, most rapidly growing ones). I am just wondering what are your thoughts on this? Thank you!

 

Aloha Yvonne,

sorry for the delay in response, I was out of the country. I would agree that many churches in Asia may be considered abusive. The Authoritarian style of leadership is common in Asian churches. I guess it is part of the culture in Asia. I notice when I teach in Asia I need to teach on what biblical leadership and healthy churches look like.  I worked in Asian churches in the United States under pastors from Taiwan and Chinese cultures and found them very authoritarian. I hope a new generation of leaders can learn to lead in a healthy and biblical way.

yours truly,

Patrick Zukeran

Evidence and Answers

evidenceandanswers.org

 

有關於家暴:

雖然終生的婚約是神的理想,但我們活在墮落的世界中時,理想並不總是可以實現的,有時我們會發現有幾條道德法則是互相衝突的,必須做出一些選擇。

婚約在幾種情況,不能排為優先的選擇:

1) 當婚約無法達到婚約該有的功能或。例如婚姻出現了不可調和的破裂,當人被暴力對待,威脅到一個人作為人的身份。

2) 有更重要的義務跟婚約互相牴觸。例如對上帝,對兒童,對社會,甚至對自己的配偶的基本義務(萬一配偶真的把你或孩子殺了,變成殺人犯,也是對他自己人生的全面拆毀)。任何會導致身體或心理上的徹底毀滅的關係都不該繼續。

以上情況都發生在家庭暴力的情況下。

更多細節可看我之前寫的一篇文章 (是英文):

http://dryvonnewang.blogspot.com/2015/10/fidelity-when-marriage-has-broken-down.html

 

轉達一位律師朋友讀了此文所給的建議 (其實對於以後遇到其它家暴婦女與受虐兒時也有幫助):

Wayne現在的當務之急不是公布那對牧師父母及其所屬教會對名字,而是把這個女孩子和她小孩從這個可能致命的狀況中先搶救出來。這女孩首先應 1. 聯繫當地公私家庭暴力防治救援組織,看是否能有機會獲得緊急安置。2. 同時,女孩自己與孩子儘速尋求醫療救治(包括身體與心理)與社工援助;3.與專精家庭法的律師諮商,在法律上客觀分析女孩及孩子的處境及可能有的權利。看Wayne的陳述,還有個人從業經驗,我感覺這個女孩子的心理生病了(醫師才真的有資格做這個判斷)。完全的情感支援,或者是站在客觀角度批判(如50年前律師很愛問受家暴婦女的“妳為什麼不離開?”),可能都無法真正幫助女孩解決她的問題。除非女孩被教會限制行動自由,否則尋求專業人士(不是找其他教會的人吐苦水)協助應該是她自己還有所有想幫她的人的當務之急。

 

arrow
arrow

    goodyv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