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界限的徵狀:如果我們不清楚我們要對什麼負責、不該對什麼負責,就會產生以下的徵狀
沮喪 |
把對控制者的恨意,轉入內心。 |
恐慌 |
無法掌握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他們認為他們必須做別人要求的每一件事。 |
怨恨 |
很多人對所做之事怨恨,因為他們是出於「作難和勉強」(林後9:7)。他們常常為了符合別人的希望,作他們所不願做的事。 |
被動的挑釁行為 |
如果一位婦女不得不做學校的義工,她可能說好,然後以忘記會議,耽擱計畫,錯置物件作為消極的抗拒。 |
忽視自己 |
這種人總是把別人擺第一,甚至使自己受傷害。 |
身分混淆 |
無法認清自己是誰,別人是誰。 |
獨處的困難 |
有些人的界限不夠好,以致他們不太能把自己和別人分開。他們害怕孤獨,因為他們內心沒有人。這些人並非無法與人相連,但他們沒有一種內在的相連感。 |
被虐待狂 |
他們無法對虐待者設限。 |
受害者心態 |
這種人看自己為環境或別人的受害者。他們從來不為自己負責。他們否定任何的責任,尤其是關於選擇。 |
埋怨 |
埋怨者將責任指向別人。 |
過分負責和罪惡感 |
沒有清楚界限的人,會對不該負責的事覺得有責任。像是別人的感覺、失望、和行動。 |
過分不負責任 |
很容易忽視自己的「後院」
|
勉強 |
|
被遺棄之感 |
覺得別人不夠慈愛、不夠關心。他們覺得自己是施予者,而別人是接受者。 |
孤立 |
界限混淆的人,會感到沒有自由,有扭曲的思想,他們會避免人際關係,以逃避界限。 |
極端依賴 |
從來沒有真正對自己生命負責的人,會以為他們不可能為自己負責。他們依賴別人替他們向世界交涉,他們傾向把自己和這個人融合。他們很怕分離。 |
沒有秩序缺乏方向 |
對自己缺乏清楚定義的人,常會缺乏方向和目的。 |
飲食失控 |
人常轉向食物、藥物、酒精以麻痺自己。 |
拖延 |
把不愉快的事推到將來。 |
衝動 |
他們缺乏內在的結構。他們想什麼就做什麼。 |
焦慮 |
他們內在缺乏組織,以致無法處理他們的感覺,或應付外面的要求。 |
強迫性的強制行為 |
有無法抗拒的衝動,去做無理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