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大成人是一個過程,我們必須從「一人在上,人在下」的關係,進入到與別的成人平等的關係中。長大成熟需要承擔權柄。權柄有幾個部份:能力、知識、職務、影響、和順服。成人有能力和權利去下命令,要求順服、採取行動、做最後決定。成人的權柄常常從知識或專業得到。他們也因為有那個職務或地位而有權柄。

 

沒有長大成人的大人,會覺得在同齡的人之下,或者他們會自衛的採取在別人之上的地位。在成人的過程中,我們承擔越來越多的責任,也越來越有能力處理它們。耶穌要我們從人底下出來,但同時要尊重在上面有權柄的人。神召我們信徒平等,但也不能忽視別人所在的職務。我們要尊重在上的權柄。但我們仍然在神之下是平等的弟兄姊妹。順服他們是因為順服神,不是順服人。

 

當人認為別人在他們之上,他們仍然站在孩子的地位上,認為自己在人之下而非在神之下。這種想法使我們在跟隨神,尋求神的事上有困難。這種「討人歡喜」的心態,會使我們不能聽神的吩咐。他們需要從人的權柄得到認可,他們並未長大。成人做決定、表達意見、訂定價值觀,都不受父母或父母形象權威者的影響。成人不需要別人的想法、感覺、或行動的「認可」。而成人也必須為自己的想法、感覺、行為的後果負責。也許在神給你的範圍內,你因為沒有好好運用權柄而承受後果。無論哪方面,當我們不將神交付的管理好,我們就有麻煩了。

 

我們必須對交付我們的範圍使用權柄,把它歸回神: 能力,專精知識,職分,影響力,順服。

 

父母親的角色

能力

如果父母用嚴厲殘酷的方式展現能力,孩子對權柄發出一種恨的關係,不能將之內化,並會產生衝突。

「你們做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3:20-21)

孩子不能與他所恨的人認同。孩子需要為長大發展能力、知識、和影響力,但孩子若恨這些東西的來源,他會有衝突。他在發展權柄上會有困難,以後在順服神上也會有問題。

專精知識

孩子被父母建立、獎勵、欣賞,以致他的能力天賦可以發展。

糾正

當孩子失敗,父母嚴厲待之時,他們會害怕嚐試。害怕失敗的原因常是因為權威對犯錯誤嚴厲的懲戒。

職分的力量

孩子長大的環境中,若權柄沒有力量,他們就不會學習如何尊重權柄,也不會認同權柄。

 

青少年期:

進入與成人逐漸平等的世界。就像其他政變依樣,沒經過動亂,叛逆是不會成功的。

青少年期是挑戰權柄,為自己選擇的時期。實際上,父母的控制漸漸減少,取代的是父母的影響。如果父母這些年來與孩子建立了好關係,在這段期間他們可以運用影響力,但控制力就很小了。因為孩子長大得有足夠的力量做自己想做的事。父母可以加強限制和執行後果,但很難控制另一個成人。

青少年開始理解自己的技能和才幹。他們會在這些方面掌握權柄。他們還不能選擇生涯,但他們在發現自己的基本興趣和才能,他們在興趣方面會和父母起衝突。父母必須在這場戰爭中放手,不然以後會敗得更慘。當孩子做選擇時,他們的選擇需要被尊重。

 

成人:他們屬於自己,為自己負責,離開家,展開自己的生活,帶著自己的才能、方向、目標、能力、職分、影響、和專精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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